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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数据仓库 | ||||||||||||
作者:商业智能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7/8 16:20:35 文章录入:秦晓健 责任编辑:秦晓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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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数据仓库 1、招标编号:CEIECZB01-08YX023 2、招标人名称: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数据仓库五期建设项目 5、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本次招标货物为系统集成。招标和投标以整个项目为单位,评标与合同授予也以整个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对邀请参加的项目中所有货物、工程和服务给予报价。 6、标书出售价格:人民币200元,标书售后不退。若邮购,需另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8年12月26日起至2009年1月13日止,每天9:00-11:0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8、标书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办公楼603室。 9、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月14日10:00时 10、开标时间:2009年1月14日10:00时 11、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中教仪总公司办公楼6层会议室。 12、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2.1 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12.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12.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2.4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2.5 符合招标文件中的规定。 12.6 具有下列资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银行资信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具有国家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证书原件; 3)投标商对所投设备应具有类似设备的供货和集成经验,且要求投标商提供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典型案例及用户证明; 4)完成过二个中国国家部/委级供货项目,提供用户的名称和联系人的联络方式; 5)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或拥有其它相应质量保证体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3、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4、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学东 电话:010-59893112 传真:010-5989311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中教仪总公司办公楼603室 邮政编码:100082 15、开户名: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账 号:8107218807080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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